她今天没有穿军装,而是一身火红的圆领袍,和她的金发在阳光下,显得那么的特别和热烈。在长安城,外邦人并不少,金发的在其中占了很大一部分。他在长安城前前后后也有好几年,对于满大街走的金发男人和女人都已习以为常。
可朱缨是特别的。
她特别在哪?姚秀说不出了,也许是因为两年前和她相处过的数日,也许是因为他用听风吹雪救了她,也许是因为她长得比路上的胡姬们漂亮。
又或者是,两年前那个比现在还稚嫩一些的身影,强行挡在他的面前保护他的模样,让他觉得特别吧。
“一看就知道你没好好照顾自己。”姚秀叹气,“你明日最好还是来一趟,这药还是我给你上吧。”
“哦。”朱缨想起曹雪阳听见她“不得不看病”、“不能跟着将军”后暗自欢喜的神色,突然觉得她来这里好像也不是坏事。姚秀也不像是那种烦人的人,说实话,比起宴会来,还是姚秀这里舒服点。
“好了。朱军娘,既然你是来还人情的,我也不会太照顾你。这是你的工作,把它们捣成粉末吧。”姚秀把一篮子树枝树皮端出来,又给她一个小小的铜臼,末了还不忘叮嘱一句:“用左手。”
知道了,好烦。她要收回那句夸奖,姚秀好啰嗦。
坐在门口专心捣药的朱缨,终于也听到叽叽喳喳的议论声。
想到自己在长安城以男人身份混迹的那两年半,不由得停手,环视四周,终于默默地提着铜臼进门,见姚秀不解,随口编了个理由:“我不喜欢在太阳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