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思明后悔了。
他太后悔了。
他今天真的是高兴得太早。
相比这个嘴巴上顶了个偌大粉刺的女孩,他非常乐意并且跪求和家里那只可敬可爱的大白鹅亲密相处,好歹大白鹅长得应该在鹅中属于比较好看的,脸盘子还挺溜,没这么辣他眼。
他求助地看向知夏,想要寻求帮助,结果开口就是非常不懂事的一个“姐”字,本来还有些可怜他的知夏立刻掐死了自己尚在萌芽的同情心。
“我一个人可以。”她笑着朝孟欣晴道,“你们路上注意。”
这两个,一个脸上搞了个让人看着难受的东西,说话也有点怪里怪气的,另一个就是单纯的不识时务,非说她不喜欢听的话,还是凑凑堆赶紧从她眼前消失吧。
自认为这几天同一个屋檐下的相处已经成为朋友的祁思明:???
不是,你说的这是人话吗?粉刺面前各自飞???
女人啊,你的名字叫捅我千刀。
这个小镇虽然勉强算得上是个镇,相比农村也能说一句城里,但其实仍然很落后,物价低的同时,想找到一份临时兼职也很难。
知夏走过好几家店,看到的几个招员工的纸上写的大多是需要长期看店的售卖员或者推销员。她就一临时工,就别来回折腾人家了。
纠结了一会儿,最终,知夏决定给镇上的几家饭店当外卖人员。因为是临时工,对路况也不熟悉,要价比其他正规渠道的外卖员低了一半。几家饭馆拒绝了,同时,也有几家饭馆接受了。
小镇看着似是陌生,其实总共就那么几条街,别提多好找了,也就是跑腿实在有点累,知夏就当是自己在锻炼身体了。
送外卖时,她还偶遇了孟欣晴。为了自己的眼睛着想,祁思明到底还是跑了,找了个在另一条街上发传单的工作,孟欣晴则留在这里,作为临时工,帮这家新开的美甲店做宣传推广。
知夏懂,太懂了,孟欣晴这张脸肯定是最好的活招牌,尤其是那个唇钉,肯定会被客户们问个至少好几十遍“疼不疼”……
不行,她看着真的实在是太难受了,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