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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摘掉让他整个人显得特别儒雅的眼镜,开始讲述自己早上的经历。季言之觉得克拉克‘幸运’的总结十分的好,结合昨天的遭遇,今儿克拉克的采访哥谭市市长之路,挺幸运的。

季言之很为克拉克高兴,赶紧退出游戏,略带兴奋的问。“那我们是不是今天下午就可以回去了?”

克拉克顿了顿,问:“达米安不喜欢哥谭市吗?”

“不是不喜欢,而是觉得哥谭市与我的气场有些不和。老实讲,哥谭市的治安管理比大都会还要差,最起码大都会夜晚还有人烟,但是哥谭市的夜晚。随时都可以见到‘呼唤蝙蝠侠来拯救自己的蝙蝠信号灯’。”

克拉克:“亲爱的达米安,你说的这些,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觉得超人要比蝙蝠侠更厉害。”

“难道你不认为自己比蝙蝠侠要厉害?”

季言之露出惊愕的表情,好像诧异克拉克在说一个并不十分好笑,很冷的冷笑话一样。蝙蝠侠那个家伙是标准的有钱就任性的主儿,曾经干过大大方方承认自己的技能就是有钱。

超人好歹是个外星人,又是正义联盟中的实力担当。反正就季言之看来,单就武力,三个蝙蝠侠也不一定赶得上一个超人。

不过也不能对老爷过于苛刻,毕竟最开始老爷就是个普通的孩子,只是因为双亲被杀害,所以一夜成长,成了白天纸醉金迷的韦恩家族当家人,夜里维护哥谭市正义的黑暗骑士——蝙蝠侠。

季言之适当表现出自己的疑惑,“在我看来,超人是最厉害的。克拉克你要相信自己,没有谁能够比得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