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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兴想到这一段,还深深地叹息了一声:“特种兵啊,咱中吴市,一年也不见得能出一个,多光荣。据说市公安局那边早早地盯上他了,就等他一退伍,直接去公安局上班。这小子……不争气!在部队里逞强斗勇,把人捅伤了!”

刚刚还说他“真争气”,一转眼,就“不争气”。人生之争不争气,全看争在什么地方。

“呃……捅伤人。”何如月汗颜,但想想,这种事丰峻似乎也干得出来,“这也太冲动了。不过捅伤人也没坐牢,还算幸运了。”

“具体情况就不知道了。他回来之后,这事也一字不提。当时市里人武部把他领回来,公安局也不要他了,丰成福受不住刺激,脑溢血就死了。他是顶替丰成福进厂的,所以去了锅炉房,也算接他爸的位置吧。不过自从出了这事,这孩子就变了,沉默寡言的,脑子里尽盘算事儿。”

何如月惋惜丰成福没过上好日子,却并不关心丰峻的性格转变,她只关心丰峻怎么会隐隐有种“高级感”。

“所以他应该没怎么读过书喽?”

黄国兴一挥手:“读什么书啊,就那两年中学,也是混日子。”

两年中学……只读了两年中学的人,怎么可能在书店里一眼看中毛姆?这年代毛姆可不火。

何如月笑道:“我看他说话写字都挺像样的,还以为是个读书的料呢。”

“我也奇怪。看来特种部队的确锻炼人,他去了三年,回来脱胎换骨,不仅人变得阴沉了,说话也和以前不一样。对了,连打架都比以前少了,哈哈。”

何如月还有最后一个疑问:“听厂里青工说,丰峻经济条件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