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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了,什么都毁了!

胡明心里猛地涌现出一股愤怒,几十年努力前功尽弃的惨痛现状,足够叫他理智尽失,抡起一拳打在陶父的脸上,他咆哮道:“陶正宜,你他妈敢阴我?!你屁股底下难道就干干净净?!”

陶正宜死了儿子,又被指认指使他人进行绑架,仕途算是毁了一半,心情也不会比胡明好多少,冷不丁挨了一拳,登时就是一声咆哮,抡起拳头加以还击。

昔日称兄道弟的两个男人现在却打的你死我活,撕开了一个口子,那接下来他们做过的那些事情,就都藏不住了。

胡明不是什么好东西,陶正宜也不是,你检举我,我再反手检举你,从贪污受贿到以权谋私,从隐瞒儿子犯下的罪过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前前后后折腾了几天,两人的政治生涯终于以无期徒刑告终,剃个头,换身衣服,开始享受多人宿舍和清晨定点叫起、义务劳动等服务。

陶杰死了,胡海无疑是犯了杀人罪,但在量刑的时候,又不得不考虑到他还是未成年人这个客观事实。

陶杰不是东西,身上还担着一条命案,可胡海也不是什么好玩意,真把他送进去管教几年再放出来,这难道不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吗?

公众对此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讨论,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论再度兴起,有人大代表列举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法的种种恶行,提出应该给予非主观意愿犯错的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但对于那些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也应当给予应有的惩处。

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法律也应当不断的进行完善、修改,几天之后,《人民日报》正式发表评论:对于未成年人的爱护,不应该成为挥向社会的寒刀。

有人大代表正式提出议案,建议适度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适度的修改……

胡海最终被判刑二十五年,包括故意杀人罪与他之前逃过去的强奸幼女罪,如果是成年人的话,那最终结果必然是死刑,可他毕竟是未成年人,法官最终还是在法律与社会舆论之中取得了平衡。

至少较之单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进行判定的结果来说,这已经算是相对公允的结果了。

审判的时候,陶杰的母亲就坐在听众席里,听完二十五年的刑期之后,当场就哭了出来,她一边哭,一边叫骂着不公平,说胡海那个小畜生杀了她儿子,为什么不叫他偿命。

胡海的母亲唐梅也在,听到这儿也是失声痛哭,扑过去拎着手包狠命砸,说要不是你男人绑架我儿子,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你害了我们一家。

丈夫的仕途没了,儿子的一生毁了,自己的职场生涯也彻底宣告终结,不仅家破人亡,也从此沦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