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申报户籍的流程与此时不同。

林初月四年前才十岁,混在人堆里,跟着北境充进他们这的难民一起经过张家村的。

时年北境战乱,许多百姓流离失所,朝廷为了缓解难民问题,准允有身份证明的难民充入邻近的州府安家。

虽说这缓解难民压力的政策是朝廷颁布,但时下依旧有许多难民无身份证明,不得入境还偷偷入境的不在少数。

难民里就她一个小女孩,她目无亲长,周围的尽聚在一起都是一家一家的人,唯她一个零丁无依,若不是被邵全德看到,怕是再不多时,不是饿死也会被人欺凌至死。

邵全德下定决心收养林初月,想为她申报户籍,还费了一些功夫。林初月流落至此,虽说没有路引,但因着她是跟其他人一起来的,和那些人都算是一个州府的同乡,而只她一个独身,那就可以失怙幼丧所亲为由,让与她同行的人作证,可以作为身份证明。

林初月的那份失怙证明,是邵全德求着三位同她一起,有路引身份的难民得来的。即便是这样,还花了邵全德一些银子。

邵全德思量了会,即开口:“阿月那时举目无亲,身上是没有路引的,但我为她求做了一份失怙证明,按照例律是可证明身份的。”

里正捏着那陶杯在手里晃荡了片刻,杯身转了一圈,待到里面的茶水不再泛起,才缓缓开口。

“话是这么说,可那失怙证明其中一位身份,可是存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