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碧看她来了,笑容殷切的说:“野猪肉。”

这野猪是早上大伙在附近打到的,白乐乐当时还在睡觉,所以并不知情。不过听人说,那只野猪又黑又壮,浑身长着综色条状花纹,看着有三四百斤的样子。没有化形之前,海格和巴克费了好大力气都没能将它制服。后来担心它跑掉,这才化形使出了杀手锏。

这野猪的毛发太硬,它的皮相对来说没有太大的利用价值,不过它的肉质却极为鲜美。

比鹿肉有嚼劲,比兔肉有营养。

“你不是又要用白水煮吧?”白乐乐问得呜呼哀哉的,因为她真的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

莎碧点点头道:“是啊,这样又快又方便。”

“不行,那太难吃了。”

“乐乐姐,那你的意思是要怎么办?”

白乐乐盯着那冒烟的石锅里一瞧,皱了皱眉头说:“先捞起来,我来弄。”

莎碧见白乐乐欲要亲自动手,当即不放心的劝说道:“乐乐姐,像我这样煮会方便很多,要是像你以前那样分开来,肯定会相当麻烦。”

白乐乐摆摆手,毫不在乎道:“麻烦一点也无所谓,你看看卡修巴克他们,为了盖好大伙住的房子,每个人都那么辛苦劳累。每天消耗那么大,我们又帮不了他们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烧好每顿饭,让他们吃得舒舒心心的,这样干活才会更有力气,身体也不至于被拖垮。你说对不对?”

莎碧先是怔了怔,后又默默的点头道:“乐乐姐说得对,要怎么做我帮你吧。”

“你再去找两名雌性过来,让他们把肉切小块一点。肥的切开来炼油,瘦的我用来做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