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可能看不明白呢。
阮星阑琢磨着,自己跟宋宁之间,肯定有一个人脑子被狗啃了。
遂很坦诚地道:“如果我想杀他,挑什么时候不行,非得挑这个节骨眼上?只要姓黄的一出事,大家都会下意识觉得是我干的,我又不傻,难道不会隔一段时间,等姓黄的离开天衍山了,我再伺机下手?”
“有道理,要是我,我也不会挑这个节骨眼上杀人,太招人耳目了。”开阳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宋宁不悦道:“师兄,你究竟是哪头的,怎么胳膊肘往外拐?”
“他呢,就叫做帮理不帮亲!”阮星阑走上前来,拍了拍开阳的肩膀,逗他,“我就喜欢跟明事理的人打交道,你放心吧,以后我会好好对待你的,正好我身边还缺两个小跟班,你俩特合适!”
像耽美文里的大总攻,出门都是要坐那种可以飞起来的粉色马车,外边彩带飘飘,铃声阵阵,出场必定要威风八面清新脱俗。而且一定要是俊男美女抬着才行。
还得一边飞,一边有人沿途撒花瓣,左拥右抱开个大后宫,那才像是总攻啊!
因为过于痴迷慕千秋,身为总攻就缺少了很多乐趣,没法宠幸别的受受,那收俩个随从也行啊。
一来,可以重重的打七星阁的脸,图个心里爽。
二来,摇光和开阳在原文里死得太憋屈,也太凄惨了,虽然跟自己没啥关系,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考虑,阮星阑希望能多少给他们一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