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残枫是头牌杀手,攒了巨资,但他的名声见不得光,就算改头换面,充其量不过个年轻商贾。
提亲?在他眼里,自取其辱罢了,莫不如携了心上人私奔,去快意江湖!
灼华心虚的躲开眼前少年人的目光。
这位穿书的前辈骗完这么个傻孩子就跑,烂摊子则留给她,真是太缺德了!
可为了小命,人设不能崩,就算心里将前任穿书者绑在火刑架上浇油了,但面上的圣母光辉还是得保持。
灼华好似扭捏害羞的转过头去,又拼命揉了揉眼睛。
再转过脸来时,看向残枫的时候泪光盈盈。
“我常听闻,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快意恩仇不过十之一二,更多的都是刀头舔血,你若是为了带我走而强撑,我可不同意。”
我这小身板儿,比不可能跟你风餐露宿的。
“别不承认,不然你脱了上衣给我看看,身上比起少年时,添了多少伤疤?”
清醒一点,你自己都市场受伤,能护住我吗?
但见残枫先前因着灼华的句句关心,整个人都愉悦了起来,黑曜石一般的眸子也闪亮亮的,仿佛一只满心欢喜的大狼狗,如果他背后有尾巴,此刻肯定都已经摇出残影来了。
但随即,似乎也察觉到心上人话中的忧思,一举手中的刀:“放心,如今就没有我需要第二刀才能了结的人。”
灼华战术后仰,生怕刀剑无眼,割了她的长鬓。
而对于这年少轻狂,灼华很是不屑一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