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兔子的感官是不一样的,兔子有一层浓密的皮毛,而人类的皮肤什么也没有,她甚至能透过男人薄薄的衬衫感受到他其下蕴含着强大力量的肌肉,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温暖。
藏在袖子底下的手臂猛然使用了进化能力,表皮瞬间变得坚硬无比。
他的拳头能够洞穿坚硬的五级变异兽的头颅骨,真正动了力气,就是返祖进化人也被震的手臂发麻忍不住倒退数米。
退出去的瞬间,带起的气流把印忆柳脑袋上松松垮垮的贝雷帽直接掀掉,她只觉得头上一轻,登时吓得伸出小手去捂住,可是已经晚了。
比她头大一圈的帽子本来好好地遮着她的一对兔耳朵,现如今,她长长粉粉的耳朵直接暴露了,垂在两颊抖了抖,一脸忐忑地抬头望了一眼靳炀。
这次是真的完了。
靳炀挑挑眉,用指尖碰了碰小家伙的耳朵尖尖,感觉怀里的小姑娘瑟缩了一下,他轻声道:“耳朵很好。”
他语气冷冰冰,偏生眸中带着一抹藏不住的戏谑,印忆柳就是再怎么迟钝,再怎么自欺欺人,此时也意识到,金大腿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就是变异兔子。
他早就勘破了自己的身份了,还一直逗她!
小姑娘气得眼睛瞪圆,皱了皱鼻子看着靳炀,知道自己掉马了,她小心翼翼的心顿时放了下来,娇娇气气哼了一声。
刚想说些什么,靳炀又伸手撸了一把她的小脑袋,再次看向两个进化人时,目光宛如有实质的冰棱。
进化人有了兽类的返祖基因后,对危险的敏感程度大大提高,他们看到靳炀双眸的一瞬间,觉得体内似乎有一种震颤的感觉,不由提起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