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不能让才十二岁的孩子就出来干活儿呀。”苏锦绣的眉头还是紧紧的皱着。
“十二岁的孩子干活儿的多了,乡下那些孩子,哪个不是年纪小小的就出来挣工分了,只是吧,我觉得人还是得读点书的,至少明理。”
沈燕小的时候,家境很好,所以读了不少书,若不是后来进了部队当护士,她早出国读书去了。
当初她刚嫁给宋征军的时候,也是怎么都习惯不了宋征军的一些坏习惯,后来日子过长了,宋征军才改了不少,可就算是现在,沈燕有时候还会唠叨宋征军的坏毛病。
与宋征军不同的是,沈燕的几个儿子都深得沈燕真传,无论是哪个,走出来都非常的有涵养。
这份不同,也延续到了宋清华的身上。
所以哪怕宋清华在乡下,打扮的像个乞丐似的将近十年,回到京城来后,也能很好的融入这里。
“但是没用啊。”沈燕两手一摊:“怎么说都说不通。”
“还是见识的太少了。”
苏锦绣叹了口气:“等以后真的能考大学了,再送去读书就晚了。”
“可不嘛,难不成读书就是为了考大学的么?那是不断扩充自己的过程。”
听到这句话,苏锦绣也不由得对沈燕刮目相看了。
“行了,不说了,等孩子过来了没事儿我教他认字儿。”沈燕拉开凳子,招呼他们:“都吃饭吧,小严啊,把孩子放旁边的小床上去,吃完了早点回去。”
“欸。”小严连忙将孩子放到旁边的小床上去。
小床的顶上吊着几团五颜六色的毛线球,毛线球的顶上挂着铃铛,碰一下,就叮铃铃的响,因为这年代的孩子不做听力筛查,苏锦绣可没少摔盆子吸引孩子注意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