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反正我们家那么有钱,那人不过为了生存所迫、一时犯错罢了,我们为什么要对他那么残忍?”什么“是人就都会犯错,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什么“送他去见官,跟送羊入虎口究竟有什么分别?”诸如此类的令人火大的话。
要是在场的只有祝英亭一个人,他说不定会屈服在妹妹的歪缠之下。
可谁让一旁还有一个刚刚被祝英台内涵了的邱玉婵呢?
他们两家,一个官、一个商,刚刚祝英台那话不就意指邱玉婵她会命人恶意报复吗?
——嘿,还真让她说对了。
祝英亭不是两难吗?
不是既不肯放人,又不肯送人去见官吗?
邱玉婵当场解下祝英台方才不敢解的、她身上挂着的荷包,取出一锭银子麻烦别人去报官。
“你!”祝英台当场就想拉开她哥,把那贼人放走。
邱玉婵正好有了正当理由,直接打断了那个意欲逃走的贼人的腿。
这可不能怪她,这不是“追捕”途中“一时失手”吗?谁让那个家伙犯了律法,还妄想自己能逃走呢?
最终,那个贼人断着一条腿、哭天抢地地跟着那些衙役们走了。
邱玉婵想起祝英台方才意有所指的话,还特意招呼那些衙役,“这可能是个惯犯了,你们记得提醒知县大人要好好查查,看看他以前还干过什么坏事儿没有?有的话,记得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