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小子的制服,不过就是个街道的警卫队队长罢了。
作为维持一条街的干部,竟然让一帮小混混出来作恶,可见那人平时做事有多不称职,平时还指不定欺压了多少百姓。
这种蛀虫就该杀,杀的好!”
伴随着这嘴皮子一碰,其他人也是纷纷点头附和表示同意。
厨老二这时候补充道,指着那随着李胖一同前来的随从,大喊道:
“喂,你们老大是因为袭击了我们队长,然后我们出于自保才把你们老大给杀了的,知道吗?”
那两个随从还没从惊恐里回过神来,被厨老二这么一点,起初不明所以,但很快其中一人便回过味来:
“啊是是是,是我们老大不对在先,是他不对!”
另外一人也才明白过来,一个劲的点头:
“啊是是是,是……是这样!”
厨老二冷哼一声:
“算你们识相,出去了可别乱说,否则小心老子找到你们割了你们舌头。”
“是是是……不敢,不敢……”
“恩!没你们的事了,滚吧!”
“是,是是,几位吃好,吃好……”
而后,那两个随从便如同逃命一般飞一般的溜走了。
而小吃店这边,则又继续回到先前愉快的氛围。
吃完饭以后,结账的时候十一直接给了一个金币。
老板连说找不开,十一则只说不用找了。
一行人就跟着露露去了露露的家里。
属于很偏僻的一个地方。
附近的贫困居民见官兵来了,连连躲开,全都不敢上前招惹,生怕给自己惹上了什么麻烦。
毕竟这偏僻的地方平时是很少有官兵来的,因此,他们不得不小心点躲开。
总之,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行人去了露露那房屋破烂的家。
紧接着,又由于作者懒得写那种俗套的打招呼感激磕头感谢地过程,所以姑且就此省略。
总之,最后的大概过程就是:
十一帮了露露,让a队的人把露露的母亲送去了医院。
露露也跟着去了,医生检查后说,这腿可以治,就是需要高昂的手术费。
手术费一共四十金币。
十一当场付清给了五十,多余的十金币便是让医院这段时间好好照顾的其他费用。
因为副队长花五建议,露露这孩子不错,在那种鱼龙混杂的贫困街道实在是委屈孩子了。
所以就想让他们母子搬去城外十一的庄子。
十一也没啥意见,在花五和露露以及露露妈商量了一下之后,母女俩也同意了。
十一又给了母女俩十金币,算是安家费。
起初两人坚绝不收,总之最后经过一系统的推推拉拉,还是收下了。